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具有复用去复用功能的10Gbit/s和40G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软件技术要求 |
英文名称: | Softwar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10Gbit/s and 40Gbit/s Transponder with Multiplex/Demultiplex |
中标分类: | 通信、广播 >> 通信设备 >> 光通信设备 |
ICS分类: |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 >> 光纤通信 >> 光纤系统综合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 | 2009-06-15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首发日期: |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提出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起草单位: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深圳新飞通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无锡中兴光电子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方瑜、张立昆、葛超、陈龙、李春芳、王幼林、汪永忠 |
出版社: |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9-01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具有复用去复用功能的10Gbit/s和40G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软件技术要求,主要涉及光模块与上位机之间的通信协议以及光模块内部各种类型的命令代码,包括控制光模块工作状态的设置命令代码、光模块性能量的查询命令代码、光模块告警量查询命令代码等。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复用去复用功能的10Gbit/s和40G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的I2C软件通讯协议,其它速率或其它软件通讯协议的光模块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仅适用于低比特误码率(<1×10-6)的通讯环境,高比特误码率的环境不推荐使用本标准。
前言
没有内容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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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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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通信 广播 通信设备 光通信设备 电信 音频和视频技术 光纤通信 光纤系统综合